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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家庭教育
| 公告主旨 | 114年度家庭教育法法定4小時認證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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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
| 公告教師 | 輔導組長 |
| 公告類別 | 家庭教育 |
| 公告等級 | |
| 點閱次數 | 588 |
| 公告內容 |
114年度本校教職同仁家庭教育研習認證方法,請參閱附件檔案說明。 請於本年度底(114年12月)前完成認證。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各級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 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完成之同仁請填寫表單 https://forms.gle/rKXVPKN6uPB7HTTi7 註: 學校推展家庭教育的工作人員,包含:校長、主任、一般教師、職員、長期代理教師。
不包含: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單純執行庶務行政人員,
例如:人事、主計、幹事、工友、廚工等。 |
| 相關附件 | 無相關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