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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13年家庭教育4小時認證課程
本年度同仁家庭教育研習認證方法,請參閱附件檔案說明。請於本年度底(113年12月)前完成認證。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各級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包括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在內的所有教師及行政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完成之同仁請填寫表單
https://forms.gle/N1TWfnBG3UxqCVz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