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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明: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04798號函辦理。
  • 二、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略以,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其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包括需針對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爰為協助各縣市政府培訓情緒與行為問題專業支援種子教師及提供學校後續專業支援工作,以處理及改善學生的情緒與行為問題,並在最少限制的環境中接受教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結合各地區特殊教育師培大學辦理為期3年之培訓計畫。
  • 三、本培訓計畫重點如下:
    • (一)報名資格:已完成初階課程,並通過初階能力評量者。
    •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3日(星期五)。
    • (三)開課人數:分北、中、南共3區辦理,每區原則不超過30人。
    • (四)報名方式:報名人員,請將報名表(需經貴校各處室及校長簽章同意)送至本府,再由 本府之承辦人員將公文及相關文件掛號郵寄至行為輔導研究發展中心情支培訓團隊(500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1號)。
      • 1、通知日期及方式:於報截止後,2週內通知縣市政府錄取人員名單,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人員。
    • (五)課程規劃及培訓時間:
      • 1、進階課程包括學習課程(8小時)及實作課程(30小時),計38小時。
      • 2、學習課程:包括實體學習課程及數位學習課程,並以實體課程為主,搭配數位學習課程為輔助學習。實體學習課程規劃自112年2月24日起,上課地點暫定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數位學習課程規劃自112年2月13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數位學習課程為輔助學習,學員可依據自我需求自行學習,不予列算於本培訓計畫之總計時數。
      • 3、實作課程:自112年3月3日至6月23日,固定星期五的時間,分北、中、南I、南II4組,上課地點暫定為北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 (六)參與培訓之學員須全程參與學習課程及實作課程,通過進階課程之能力評估,且完成培訓規定個案之評量,符合檢核標準者,核發進階情支種子教師合格證書;未通過考核者,則核發研習時數證明。
    • (七)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貴校給予公(差)假排代。另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 (八) 本培訓相關課程將依實際情況調整;若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關係,實體課程將調整為線上課程;相關防疫措施,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最新相關規定辦理。
  • 四、如對於培訓事宜有疑問,請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行為輔導研究發展中心)情支培訓團隊,(04)7232105分機2468,或電子郵件信箱:ncuepb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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