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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南華大學111學年度傑出校友,即日起受理推薦有優異成就或特殊貢獻之校友。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111年9月29日基府教前參字第1110246301號函轉該校111年9月29日南華產職字第1110901459號函辦理。
二、依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第二條規定,南華大學傑出校友分為:學術成就類、企業經營類、社會服務類、藝文體育類、行誼典範類、行政服務類、捐資興學類及其他類。請推薦符合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所列具體事蹟之畢業校友。
三、推薦書暨相關資料、證明文件請於111年11月30日前(郵戳為憑),逕寄至南華大學產學合作及職涯發展處產學合作組。
四、檢附「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推薦書各乙份,或逕自至南華大學產學合作暨職涯發展處網站(https://reurl.cc/ZjGQdA)下載。
五、傑出校友經遴選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核定後公告當選名單,將於南華大學校慶典禮公開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