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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附旨案專案教師試辦計畫及遴選簡章各1份,擇要說明如下:

(一)服務期程:自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

(二)遴選資格:現任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教師。

(三)遴選標準:

1、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素養導向教學之專業輔導能力(包括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教學方法等)。

2、具有帶領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能力。

3、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質。

4、具有運用數位工具實施線上課程及進行線上共備之能力。

(四)遴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佔30%)及面談(佔70%)方式進行,總分100分,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五)遴選日期:由本署進行初步書面審查,擇優另以電話通知個別面談。

二、為避免教師因擔任專案教師致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且任專案教師服務學年度免兼任行政及導師職務,減授課之相關經費將由國教署專案補助。

三、詳如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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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36巷59號(請由中正公園方向進入校門 - 如使用衛星導航,可設定到中正公園)E:121。45' 14"   N:25。08' 07"
No.59, Ln. 36, Zhongchuan Rd., Zhongzheng Dist., Keelung City 202, Taiwan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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