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本校教職同仁家庭教育研習認證方法,請參閱附件檔案說明。
請於本年度底(114年12月)前完成認證。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各級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
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完成之同仁請填寫表單
https://forms.gle/rKXVPKN6uPB7HTTi7
註:
學校推展家庭教育的工作人員,包含:校長、主任、一般教師、職員、長期代理教師。
不包含: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單純執行庶務行政人員,
例如:人事、主計、幹事、工友、廚工等。